2023-05-10 14:56:27
日前,我市印发《关于调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退休人员养老金的通知》,对参加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并于2016年12月31日前参保缴费退休的人员,从2017年1月1日起上调养老金,并将于3月底前全部补发到位。
此次养老金调整包括:一是普遍调整。对参保缴费并于2016年12月31日前领取养老金的所有城乡居保退休人员,每人每月按照本次调整前养老金的5%增加。二是养老年龄段被征地农民养老金调整。在普遍调整的基础上,对我市养老年龄段被征地农民纳入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领取养老金的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发60元,增发后的月养老金低于370元的,补足到370元。
与此同时,在上述养老金调整的基础上,根据省人社厅、财政厅的要求,对所有享受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含原老年补贴人员)的对象,每人每月增发10元。这也是我市连续第七年上调该待遇。
据统计,此次养老金上调惠及全市保障对象10万余人,市财政投入800多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