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对象的一封信

2023-05-10 14:56:27


勐糯镇居民朋友:                    

您们好!

为了进一步保障城乡居民平等享有国家医疗保障待遇,切实解决“看病难、看病贵”问题。根据《龙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龙陵县2018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征缴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现将有关城乡医疗保险参保缴费政策告知如下:

一、2017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整合新变化

 2017年城镇居民和新农合基本医疗保险已全面整合。从2017年7月1日开始,城镇居民和新农合参保对象缴费是一样的,享受的医疗待遇也是一样的。

二、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对象

1.全县区域内除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应参保人员以外的所有城乡居民(含原新农合所有应参合人员)。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人员不得同时参加城镇职工医保,不得重复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2.非本地户籍人员在本市居住一年以上且未在原籍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也可以在居住地村委会(社区)参保。

 三、缴费标准

2018年度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180元。

四、缴费时间

龙陵县集中在2017年9至10月做好2018年城乡居民参保缴费业务。超过规定的参保缴费期限后,不再办理除新生儿和退伍军人以外的2018年参保缴费业务。

五、缴费方式 

以家庭为单位到户籍所在地村委会(社区)办理参保缴费手续。参保时需要提供户口簿(身份证)、上年度医保证(合作医疗本)等相关资料。龙陵县内各学校就读的县内户籍学生到户籍所在地参保,学校不再办理参保业务。

城乡居民朋友们!新的城乡居民医保是一项重要的政府民生工程。为了您和家人的健康保障,请积极参保!

祝大家在新的一年里身体健康,阖家幸福!




编    辑:杨晓娜

编    审:徐艳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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