获嘉县关于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征缴工作告知书

2023-05-10 14:56:27

获嘉县关于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

征缴工作告知书


广大参保群众:

为切实做好2017年度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和2018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居民“两险”)基金征缴工作,确保居民“两险”工作健康持续发展,根据国家及省市有关精神,现将居民“两险”征缴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保对象

(一)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覆盖范围的城乡居民。

(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在我县行政区域内(不属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覆盖范围)的人员,主要包括:农村居民、城镇非从业居民、各类全日制本专科生、全日制研究生及职业高中、中专技校学生。

鼓励家长提前对预产期为2017年12月底以前出生的新生儿预交费参保,2018年生育的新生儿免缴参保金,可以随父母享受当年参保待遇。

二、征缴方式

(一)携带证件

1.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提供身份证、户口本(原件)。

2.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提供新农合医疗本、户口本(原件)。

(二)城区户口的居民(原城镇居民)或在获嘉本地长期居住的外来人员(外来人员不能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携带户口本或身份证到城区邮储银行“两险”征缴窗口缴纳“两险”费款。在缴纳基本医疗保险时,自主选择一家定点医院(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县红十字医院)。

三、集中征缴时间、地点

(一)集中征缴时间:10月30日——11月30日

(二)征缴地点

1.乡镇农村居民到各村村委会或村卫生室;

2.城区户口的居民到城区邮储银行各网点。

四、缴费标准

(一)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标准

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人员应当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年缴费标准共有16个档次,分别为: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2500元、3000元、4000元、5000元,参保人员自主选择档次缴费,多缴多得。

(二)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缴费标准

2018年参保人员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180元。

五、新参保、补缴人员征缴流程

(一)新参保人员缴费流程

1.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新参保人员,到各村居委会(社区)办理参保登记。

2.城乡居民医疗保险

新参保人员缴费时,填写新参保人员登记表,为后期录入参保信息做好登记。

(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补缴流程

需要补缴以前年度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的人员,请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到各乡(镇)人社所办理相关补交手续,然后携带补缴单到市民中心三楼地税办税服务大厅缴费。

 

注意事项: 1、特别提醒各位学生家长朋友们,在学校已经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全日制在校大、中专院校学生在户籍地不再缴费参保,避免出现重复参保、重复缴费问题。

 

获嘉县居民“两险”征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10月30日       


Copyright © 2023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盘山县研究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