侃爷注重混和玩,一般都能玩出色彩,混出名堂。对于艰苦创业、白手起家,侃爷持保留态度,认为凡事保险起见,没事别逞能。但魔都崇尚个人能力,讲究不管怎么样勇于尝试就受人待见,可对于玩和混则不那么较真,通常不像侃爷玩那种带有文化色彩和历史气息的遛鸟、下棋、斗蛐蛐。魔都人最多的娱乐,要么打麻将,要么小资消费(酒吧餐厅ktv)。侃爷在魔都必须把重心放在正事上,工作必须卖力,学习必须进取,否则就算你再回玩,也是个痞子。侃爷从小在京城就是喜欢痞子打扮,小时候就崇尚麻雀头+白衬衫+大兵裤+白袜子裹在裤腿外面+黑布鞋+项链。觉得那就是有钱有闲的上层社会打扮方式。见到人打招呼手都不从口袋里拿出来,直接点点头,而且还不是从上往下点头,必须得从下往上那么轻轻一扬,下巴里冒出淋漓尽致的爷范儿,最好还伴随轻描淡写的一句“哎”,就算想不起对方名字也不会尴尬。然后面不改色挫着地走开,不能抬腿走,必须挫地走,那是皇城上层建筑的基本礼仪之一。侃爷小时候只知道一件事:上海人全是裁缝。如今自己来到了魔都,算是开了眼,这里并没有裁缝。魔都经过了多年混搭文化洗礼后,形成了属于自己的海派文化,虽然在传统文化方面远不如京城,但侃爷在这里后发觉自己作为北京土著在北京那份有头有脸的别人不懂的快乐,在魔都也能找到。
“北京人看外地人都是上下级,上海人看外地人都是乡下人”的时代再也不存在了,见过北京人过马路和上海人过马路的侃爷,对魔都刮目相看,真心喜欢,更清楚地体会到了只有大都市和大都市才能互相明白的那份感动。
有人问侃爷魔都好不好,五湖四海的兄弟都想来。侃爷举头望明月,想起了家乡的五环,想起了出租车的司机,想起了火车站外满地凉席和赤膊睡眠秀,想起了很多本不该让两个城市人互相嫌弃的种种,对魔都顿生怜悯,发自内心的心疼这个城市,就像发自内心地心疼北京一样。然后他拿起电话告诉朋友:别管帝都还是魔都,别来,都走。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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